一、背景依據
針對目前我縣房地產市場庫存量153.73萬m2,去化周期達94個月的實際情況,參照《福建省住建廳關于印發促進2025年一季度房地產市場發展良好開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閩建房〔2025〕1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24〕69號),制訂相關措施。
二、目標任務
為進一步滿足我縣群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應對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切實有效化解庫存壓力,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三、工作進展
我局負責起草形成《惠安縣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初稿)》,2024年12月29日,我局召集財政局、審計局、發改局、資源局、稅務局、城建集團、交發集團等單位和部分房企代表對初步形成的征求意見稿進行討論研究,并修改形成《惠安縣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2024年12月31日,縣政府分管領導再次召集各相關部門和部分房企代表進一步討論;2025年1月23日,經第一輪、第二輪征求意見,共吸納意見13條修改完善后,在惠安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報縣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和送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無異議,形成《惠安縣促進房地產去庫存若干措施》送審稿。2025年3月17日縣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通過。
四、范圍期限
自印發之日起執行,22025年1月1日至執行之日參照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主要內容
(一)實行購房契稅補貼
鑒于我縣目前房地產市場較為疲軟,購房者購買意愿不強,剛需購房者持觀望態度,結合庫存的實際情況,對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在縣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購房人,享受所納新房契稅50%補貼。新購商品房的時間,以買房時網簽合同備案為準,待房產證辦理后予以兌現補貼。
(二)實行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
為貫徹落實支持積極生育政策,對2016年1月1日以后新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孩家庭,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在惠安縣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商業用房、車位(不含二手住房、二手商業用房、二手車位及片區安置房、安置商業、安置車位)的,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二孩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給予每套2萬元補貼;三孩及以上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給予每套3萬元購房補貼。二孩家庭新購買商業用房的給予每套1萬元補貼;三孩及以上家庭新購買商業用房的,給予每套2萬元購房補貼。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購買一手車位,給予每個車位2千元購房補貼。新購商品住房和車位的時間,以買房時網簽合同備案為準,待房產證辦理后予以兌現補貼。
(三)規范新購買商品住房首套房認定標準
對新購買商品住房的,在家庭住房情況查詢時,只認定該家庭成員名下所購買的一手商品住房的套數,其他性質住房如自建房、集資房、房改房、安置房等均不納入認定范圍。進一步放寬首套房的認定標準。
(四)執行時間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2025年1月1日至執行之日參照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注意事項
1.實行購房契稅補貼,對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在縣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購房人,享受所納新房契稅50%補貼。新購商品房的時間,以買房時網簽合同備案為準,待房產證辦理后予以兌現補貼。
2.實行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對2016年1月1日以后新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孩家庭,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在惠安縣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商業用房、車位(不含二手住房、二手商業用房、二手車位及片區安置房、安置商業、安置車位)的,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
3.受預算總額控制,購房補貼采用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補貼資金使用完畢,惠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及時發布公告終止活動。若補貼活動終止公告發出前提交的補貼申請總金額超過補貼資金預算總額,以申報審核通過時間的先后順序確定補貼對象。
七、關鍵詞詮釋
二孩三孩家庭指在對2016年1月1日以后新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孩家庭。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許惠玲 聯系電話:0595-87391373
- 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安縣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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